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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轉知文化部有關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之相關規定

主   旨:轉知文化部有關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之相關規定,請查照。

說   明:
一、依據文化部110年4月27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0300438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有效並即時保護、保存水下文化資產(或疑似水下文化資產),請於發現疑似水下文化資產時,請依《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》第1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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