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 旨:轉知文化部開始受理「110年度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維護評鑑獎勵」報名一案,請查照。
說 明: 一、依據文化部109年12月7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093013782號函辦理。 二、評鑑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22日止,請依簡章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及資料,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(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)。